3.15,与宏康一起关注医疗价格诚信
来源:上海宏康医院 发布时间:2020-07-13 浏览次数:12216
在2017年3.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,各个行业的诚信问题再次被推到了风口浪尖。这其中,对于广大患者来说,看病的价格消费则是最令人关心的。
众所周知,不正规医院会滥收费、乱收费,而患者却又无法事先辨别;同时,随着医保的普及,“骗保”行为也在不断的发生。上海宏康医院作为上海市卫生局批准的医保定点单位、价格诚信建设单位,将为每一位来院就诊的患者提供合理透明的医疗收费!
(骗保行为包括:多开药、开高价药、多做检查等)
3.15诚信医疗,给患者放心的理由
1、2007年10月,上海宏康医院被上海市卫生局批准纳入门诊医保定点单位,并投入正式运行,诊疗范围和收费标准参照一级医疗机构,目前报销额度在85%-92%。
2、2008年,荣获上海市“价格诚信建设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3、2013年,宏康医院被纳入上海市住院医保定点单位,外地医保、新农合均可使用。
诚信医疗,天天都是“3·15”
一年365天,患者却只有一个3.15。上海宏康医院表示,诚信医疗并非只在3.15这一天。如果只把3.15当成“抓眼球、唱高调”的工具,那就是把诚信医疗当成了一句忽悠患者的工具,是对患者极大的不尊重和不负责,必须坚决反对这种做法。消费者希望的是天天3.15,而不是用一天的解气换来364天的忍气吞声。作为医疗机构,必须把诚信医疗作为医院生存和发展的根本,形成制度,天天讲,月月讲,年年讲,营造一个诚信、健康、和谐的就医环境。
宏康价格诚信践行准则:
上海宏康医院全体医护人员,借此3.15消费者权益日之际,向社会郑重承诺:
诚信,我做到
·依法定价、合理收费,实行费用公示。我做到!
·保证医疗质量,维护患者利益,严格履行患者知情告知权。我做到!
·狠抓职业道德教育,完善医院管理体系,杜绝药品回扣、收受红包。我做到!
·不与其他医院进行不正当竞争,杜绝价格欺诈。我做到!
规范,我做到!
·充分尊重患者的隐私权,实行一医一患一护,全程陪护。我做到!
·接待患者要热心、耐心、细心、有责任心,对患者实行首诊负责制。我做到!
·严格规范医院内部制度和流程,工作责任到人。我做到!
·保证医疗环境洁净、安静、温馨,严格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。我做到!
·按规定着装,统一佩戴胸卡,方便患者监督。我做到!
严格做到三“五”:
·五明白--让患者明白自己得什么病、明白该做什么检查、明白自己疾病的治疗办法、明白自己医疗费用的明细、明白自己的治疗过程
·五放心--让患者就诊放心、检查放心、治疗放心、药品放心、收费放心
·五权利--让患者享有平等医疗权、疾病认知权、知情同意权、保护隐私权、诉讼赔偿权
坚决履行四“不”:
·不做与病情无关的辅助检查,
·不滥开药,
·不滥开大处方:
·不收取红包或礼物。
温馨提醒:得病了一定要选对方法和选择正规的医院,这样价格才有保障!若想了解上海宏康医院更多详情,请点击此处查医院简介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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